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昆明市广福路与陆广路交汇处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A2a地下室-1层车位317号的
第二次拍卖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昆明市广福路与陆广路交汇处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A2a地下室-1层车位317号。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11900.00元,起拍价:71616.00元,保证金:14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竞买人可拨打400-015-9899电话进行咨询或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拨打电话提前三天预约,根据具体预约看样人数进行安排。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该房屋欠费情况: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2.房屋以现状为准,昆明市广福路与陆广路交汇处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A2a地下室-1层车位317号内物品不在交付范围内。
3.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房产内原户籍的查询及迁出,户籍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视为瑕疵。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法院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拍卖标的仅有合同备案登记的,拍卖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变更合同备案登记,符合办证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对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若买受人垫付的,买受人可在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裁定书)之日起超15日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申请退税权利,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对于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查询并自行协商处理,与法院无涉。物业费、水、电等能否办理变更手续及办理变更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对上述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以实际标的情况为准)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12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马街支行,账号:955885250200150247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112执恢778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0871-68188073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1)”上查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8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昆明市广福路与陆广路交汇处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A2a地下室-1层车位317号的
竞买须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4日10时至2024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昆明市广福路与陆广路交汇处红星宜居广场A2地块A2a地下室-1层车位317号。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早于开拍前1日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4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2月1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马街支行,账号:955885250200150247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112执恢778号。并在2024年12月1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所需承担的税费,由买方自行承担,具体情况请自行向税务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另外,在本次交易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及时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015-9899
举报监督电话:0871-68188073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