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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区配套费由规划局代收 业主还要不要再交?

房天下昆明二手房网  2016-09-21 09:42:00  来源:房天下综合整理

9月19日,昆明市规划局发布了一则《昆明市规划局代收费目录清单》,在该清单中明确表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作为行政性收费,将由昆明市规划局代市政府收取,建设单位如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未能缴清,将影响该证件的办理。昆明二手房

昆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昆明就出台了收取标准,7年以来该标准一直未改变,具体收取标准如下:昆明二手房

一、商品住房:(按容积率) 昆明二手房

1.大于2按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 昆明二手房

2.大于1小于2(包含2)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 昆明二手房

3.小于1(包含1)按建筑面积240元/平方米 昆明二手房

二、商业、商务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160元/平方米 昆明二手房

三、工业及其它用房:按建筑面积80元/平方米 昆明二手房

这笔钱本该是开发商缴纳,但实际上,很多小区业主仍被摊派到这笔费用,配套费由来已久,各地均存在配套费的收取现象。 昆明二手房

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明确规定: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昆明二手房

2013年,《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的要求定价,对现行价格政策规定配套费应计入房价的,一律计入房价。昆明二手房

昆明市住建局局长在一次回答市民关于收取配套费的问题上,明确回答:昆明市有规定,所有的配套费已经包含在房价里,不允许再单独收取。如果查询了开发商是违规操作,可以对开发商的行为给予建设总价一定幅度范围内的经济处罚。

 

责任编辑/xumin.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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