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与铂金大道交叉口碧桂湾小区一期二批次7号楼2单元18层
1801号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特别提醒:本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如参与竞买人有任何问题咨询,请与本公告公示人员、电话进行联系。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7,户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案号:(2024)云0103执恢716号
一、拍卖标的
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与铂金大道交叉口碧桂湾小区一期二批次7号楼2单元18层1801号房屋,建筑面积:117.36㎡;房屋用途:住宅;合同登记号:KM2018053143523;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所在楼层/总楼层:18/19层。
瑕疵说明:1、2022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物业费共计欠费11541元,具体欠费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物业公司查询确认,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3、该房屋暂未腾空,现由被申请人占用,其承诺拍卖成交后腾空房屋,本院负责腾空房屋。
评估价:1521768.00元,起拍价:1065238.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拍卖提醒: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院已委托“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咨询电话:0871-68199700、0871-6819980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871-64884287。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云南省昆明市国信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事先与叶女士(0871-68199700、0871-68199800)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提交报名前,应对是否符合竞买条件,所在地区是否对过户条件有相关规定的等事宜,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落实。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成交裁定自行办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提交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物管、水、电、煤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11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2月2日16时前缴纳(到账为准),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缴纳方式:
1、银行付款: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白云路支行,账号:6232813850017025741)。填写交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4)云0103委拍515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871-64884287
拍卖咨询电话:0871-68199700、0871-681998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7)”、“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 ”上查询。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71/07,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竞买注意事项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发布及标的展示,请竞买人在公示期内亲自实地查勘标的物,请自行仔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瑕疵、过户税费、是否欠税、欠费等情况,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本《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确保您已理解所有规定及说明。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与铂金大道交叉口碧桂湾小区一期二批次7号楼2单元18层1801号房屋,建筑面积:117.36㎡;房屋用途:住宅;合同登记号:KM2018053143523;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所在楼层/总楼层:18/19层。
瑕疵说明:1、2022年4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物业费共计欠费11541元,具体欠费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物业公司查询确认,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2、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3、该房屋暂未腾空,现由被申请人占用,其承诺拍卖成交后腾空房屋,本院负责腾空房屋。
评估价:1521768.00元,起拍价:1065238.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条件:
1、一般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网络司法拍卖为实名拍卖,过户信息只能登记竞买人账号所绑定的身份证信息,竞价成功后,无法修改竞买人信息。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最迟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特殊竞买人条件: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利人条件有特别限制的。竞买人务必向相关登记管理部门了解咨询,如因条件不符,导致竞买人竞得标的物不能过户的,责任自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需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网拍系统将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200000.00元作为拍卖保证金。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12月2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白云路支行,账号:6232813850017025741),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71-6488428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看样安排联系电话:0871-68199700、0871-6819980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